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13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3日-2024年10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7-******(管理股)
传 真:******
通讯地址:盘锦市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12401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有限公司新建备用生物质锅炉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0-13 |
2 |
******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2024-10-1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