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有限公司 委托,对宁海县强蛟镇幸福水利项目—宁海县强蛟镇新西溪整治提升工程 进行公开发包,欢迎合格竞包人参与竞包。
1、发包内容:
本项目位于 宁海县强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西溪上游两侧挡墙及栏杆修复及相关配套照明等项目预算价为******元,发包价为******元(即总价下浮 5% ,其中非竞争项目费用124489元(含税)未下浮](具体详见《发包文件》)。
2、竞包人的资格条件:
2.1竞包人资质:
①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竞包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竞包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竞包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其他要求
①竞包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 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②本次招标竞包人不得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③竞包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以竞包当日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根据《宁海县政府(国有)投资小型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办法》的要求,项目发包人登录电子化交易系统邀请 41 家录入电子交易系统的施工单位参加竞标,潜在的竞标人在确认接受邀请后即可获取发包文件,并参加竞标。
4、竞包文件的递交:
4.1竞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包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25 日 9 时00分止,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所有竞包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海县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
4.2 逾期上传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境内
联系人 : 姚京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宁海县兴海北路357号
联 系 人:王佳佳
联 系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