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000-08978 ******医院打印纸、复印纸、病历纸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9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一、招标文件p39页格式12分项报价表:第39项的年度预估数量修改为427,此项的最高限价修改为:1110.2元;
二、招标文件p38页开标一览表修改为总价;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以新发布的澄清版招标文件为准。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5日15时46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http:******?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0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2.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2)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医院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222号联系方式:******-23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有限公司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联系方式:******-1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翔、王琳琳电 话:******-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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