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朝阳县2024-8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已经由******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朝阳县2024-8号地块场地平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内 2.工程规模: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朝阳县2024-8号地块土地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开挖592238.8m3、回填土方67722.2m3,土地平整总面积为82722.7㎡(约合124.08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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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3.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9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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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10日。
2.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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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6.1 工期:199天。 6.2 质 量:达到合格标准。 6.3 其他说明 6.3.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 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6.3.2开标方式:采用远程直播开标,投标单位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现场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30 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 CA 锁现场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3.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3.4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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