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兴隆台区东部10KV电力线杆改迁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备案。以兴行审发【2024】107号、兴行审发【2024】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兴隆台区东部10KV电力线杆改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爱顿国际城东侧 2.工程规模: 工程: 10KV 架空电力线改为10KV 高压电缆600m, 穿管直埋敷设,过兴隆台街采用镀锌钢管DN185顶管穿越方式,穿越管线深度不小于3米。电力电缆采用直埋敷设,埋深1.2m, 全程穿氯化聚氯乙烯(CPVC) 管(550m), 沿路由设置3处直通型电缆井,电缆 每隔100m 设置电缆标志桩。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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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3月27日 开工至 2025年05月27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孟琪 | 姓名: | 孟琪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职称: | 高级工程师 |
招标人: | 盘锦市兴隆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 | 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孟琪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孟琪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