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盘山县 2022-2024 年度清洁取暖燃气智能表安装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备案。以盘县行批字〔2024〕2号、盘县行批字〔2023〕158号、盘县行核〔20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山县 2022-2024 年度清洁取暖燃气智能表安装改造工程(第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山县全域内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街道安装燃气智能表数量为2234户;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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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22日 开工至 2025年06月05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无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09:3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 08时00分至2025年03月31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交纳完成。 2、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编制在投标文件内,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 注: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账号:******9093 电 话:0427-****** 0427-****** 5、合同估算价:92.711000万元。 6、质量要求:合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孙向飞 | 姓名: | 孙向飞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工程师 | 职称: | 工程师 |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盘山县新县城 | 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阳光格林小区5幢112室 |
邮编: | 124000 | 邮编: | 124000 |
联系人: | 白雪东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白雪东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