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进行兴隆台区欢喜岭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兴隆台区欢喜岭燃气锅炉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改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欢喜岭矿区
建设内容: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3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2用1备)及其配套设施,承担欢喜岭矿区冬季供暖任务,供暖面积为99.5万m2,年工作时间4000小时。
公示内容:兴隆台区欢喜岭燃气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