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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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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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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11-28

   项目概况

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21-00117 项目名称: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需求

一、总体要求

******公安局大洼分局大洼区主城区视频监控点位补点建设,其中包括:

1.需建设10M数据专线服务176条。

******街道共计建设176个视频监控点位。

在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中,需要确保视频图像的清晰度,避免树木或其他障碍物遮挡视线。此外,对监控杆及监控箱内的设备需进行定期检查,重点检查设备是否有松动、人为损坏、杆体倾斜或连接线老化等问题。一旦发现前端设备出现故障,需迅速进行维修、维护或更换,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监控前端设备涵盖监控杆及立杆基础、控制箱、视频监控设备、电源适配器、支架、空气开关、防老化电力线以及配套材料等关键组件,需保障这些组件的完好与高效运行。

二、服务明细

(一)前端视频建设服务

对176个点位的视频监控提供建设服务,需按现场情况,服务涉及服务的类型及参数要求如下:

1.高点监控服务要求

不低于6个F1.0大光圈全彩镜头,可输出不低于2400万270°大场景拼接画面;全景支持Smart事件、人员密度、车辆拥堵;细节支持全结构化、Smart事件;全景相机不低于 6个1/1.8" 4MP Progressive Scan CMOS,最高分辨率及帧率不低于8160 × 2400@30 fps;细节相机不低于1/1.8" 4MP Progressive Scan CMOS,最高分辨率及帧率不低于2560 × 1440@30 fps,细节镜头不低于40倍光学变倍;支持点击联动功能,通过在客户端点击或者框选全景摄像机画面任意位置,细节跟踪摄像机可自动通过云台调整与变焦,将该区域置于画面中心。

2.AI多摄监控服务要求

细节和全景传感器均采用不低于1/1.8" CMOS,细节镜头采用不低于8-32mm变焦镜头,全景镜头采用不低于F1.0光圈4mm定焦镜头;支持5种智能资源模式切换:全结构化(默认)、人脸抓拍、人脸比对、道路监控、Smart事件;支持设备功耗检测,支持设备功耗报表展示,报表类型支持日报表和周报表。

3.全彩全局监控服务要求

全景镜头和细节传感器均需采用不低于1/1.8" CMOS,全景镜头不低于6mm,细节镜头不低于13-52mm变焦;需支持人脸抓拍,非机动车识别、机动车车牌识别等全结构化功能;人体最远检测距离不低于40 m,人脸最远检测距离不低于30 m,车辆最远检测距离不低于15 m;需具备高效暖白光全彩阵列灯,夜间能正常进行人体车辆抓拍

4.人脸抓拍监控服务要求

需支持多种智能模式:全结构化(默认)、人脸抓拍、人脸比对、道路监控、Smart事件、人数统计、热度图等智能模式可按需切换;分辨率不低于400万像素,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不低于30 fps实时图像,镜头焦距不小于8~32mm;支持对运动人脸进行检测、跟进查看、抓拍、评分、筛选,输出优选人脸,支持人脸去误报、快速抓拍人脸,支持快速抓拍和最佳抓拍两种模式,最多同时检测不低于60张人脸,支持人脸去重。

5.AR实景地图应用服务要求

结合前端多维感知设备和业务系统数据,将高点范围内的人、车、地、物、事等细节信息以点、线、面的标签形式在叠加到高点实时视频画面中进行展示和联动,掌握重点区域的实时动向、及时响应指挥调度;支持高点视频预览: 支持预览高点视频,视频流畅,高点视频画面以画中画及点、线、面、图标的形式展示标签信息,可查看标签的详细信息,画面自适应和原始比例调整,标签位置根据比例自动调整;支持标签管理: 支持对高点视频画面中对标签信息进行添加、删除、修改,可基于点位在视频中的******居中展示当前高点视频点位,并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支持自定义扩展标签模板:提供由文本、图片、超链接、视频组成新的类型的标签模板,并可对标签详情界面的元素信息、布局排版、文字大小、文字颜色、是否加粗进行配置

可添加、删除、修改新类型的标签;支持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安保线路、要人警卫等场景中的高点视频进行分组预案。

6.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立视频监控杆,视频监控类点位监控杆高度不低于6米,支臂不小于3米,人像识别类点位监控杆高度不低于2.5米,支臂不小于0.5米。选择支臂长度应充分考虑树木遮挡、车辆通行等现场情况。

7.新安装的杆体、摄像机安装或喷涂公安标识。

8.负责摄像机用电产生的电费,确保点位供电正常。

9.对项目涉及的视频监控点位建立完备的一机一档,内容包括摄像头IP地址、型号、点位名称、MAC地址等设备信息和安装位置、朝向、取电路由等安装信息,并提供安装位置的中、远景照片及摄像头截图等信息。

(二)5G图传服务

1.5G图传服务集成警灯一体机要求:

(1)警报与照明:内置功率范围在80W至120W的警报器,搭配红蓝警灯与照明灯组,确保夜间与复杂环境下的高度可见性。

(2)全景监控:采用不少于6颗1/2.8”CMOS传感器,每颗像素级别在400万至600万之间,形成360°全景视野,每路视频分辨率不低于2688x1944,帧率稳定在25fps以上,有效覆盖半径不低于3米外的全方位场景。

(3)智能云台:顶部云台配备同等像素级别的CMOS,支持不低于30倍光学变焦,焦距灵活调节于4.5mm至135mm之间,实现远距离细节捕捉。

(4)智能检测与抓拍:

所有相机与云台均集成先进的交通事件检测算法,支持城市道路(如卡口、压线等)与高速公路常见违规行为的自动检测,并具备目标抓拍与比对功能,提升执法效率与准确性。

2.结构化5G图传要求:

(1)传感器类型:采用不低于1/2.8英寸CMOS传感器,提供优异的图像捕捉能力。

像素范围:像素数在350万至450万之间,确保高分辨率图像输出。

(2)图像质量参数:

最大分辨率:支持最高至不低于2560x1440的分辨率,画面细腻清晰。

最大补光距离:红外补光范围覆盖至不低于150米,提升夜间及低光环境监控效果。

补光类型:采用红外补光技术,有效减少光污染,适合隐蔽监控。

(3)镜头与视野:

镜头焦距范围:灵活调节于4.8mm至154mm之间,满足不同监控距离需求。

镜头光圈范围:F1.6至F4.0光圈调节,优化进光量,确保在各种光线条件下图像质量。

(4)光学变倍能力:支持高达不低于32倍的光学变焦,轻松捕捉远距离细节。

(5)定时任务功能:预设预置点、巡迹、巡航、线扫等多种自动化监控模式。

(6)可视域支持:实现精准的区域监控与报警。

(7)防抖与透雾:内置电子防抖与透雾功能,确保图像稳定清晰,穿透雾霾等恶劣天气影响。

(三)前端点位安全保障服务

为176个前段点位、监控杆、配电箱及可能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伤害的附属配件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

(四)汇聚机房升级改造服务

机房内综合布线及环境升级;UPS电池服务满足机房设备断电后,运行不低于2小时;提供前端调优及调试服务,确保机房内相关设备及前端设备能够平稳运行,需包含对应配件,并保证机房及外场环境整洁。

(五)点位维护服务

1.176个前端维护服务

(1)检查电源和电缆连接:定期检查电源线和电缆的使用状态,避免发生电源线中断、电缆松脱或电源线及电缆老化的情况。如果发现有任何损坏、松动或老化,应尽快修复或更换。

(2)定期软件更新:定期进行相应软件系统更新,修补漏洞,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

(3)调整摄像机视野:若因视频监控角度问题导致视频监控视野无法覆盖到监控区域,应及时通过摄像机的倾斜、旋转等进行视野调整。

(4)故障响应:7*24小时快速响应机制,故障响应时间30分钟,重大问题需在3小时内赶到现场,偏远地区除外,如遇节假日、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重要保障,需成立专业维护小组,为系统提供重点保障。

(5)确保视频监控在线率95%以上,在线率不足95%,按实际在线率比例扣减当月服务费用。

(6)每年对本项目监控点位总数5%以内的摄像机点位进行免费迁移,并登记台账,超出5%部分按实际产生费用付费。

(7)确保监控杆、飞线、电源线、牵拉线等设施安全,排除可能的安全隐患,由于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产生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8)每月对摄像机镜头进行擦拭,如遇特殊情况(如特殊勤务要求或天气原因)应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擦拭,确保摄像机有效应用。

(9)确保摄像头时钟、OSD等参数符合市局要求,视频点位在市局视频综合应用平台电子地图上标注准确。

(10)维保人员不得随意泄露公安工作秘密,不得对视频监控系统采集的图像、车辆卡口、人像卡口等数据进行拍照、传播,不会擅自对设备及数据进行篡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文件“辽财综规[2020]9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在采购单位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价格不变,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两年,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公安局大洼分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红海滩大街68号 联系方式:******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 地  址:******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女士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下载:

00117(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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