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公安局数字机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GPDI-SF-2024-03380(2)
二、项******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公安局数字机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4年10月24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委员会共5人组成,于2024年10月24日完成评审工作。经评审有效应答人不满足继续实施要求,故本次比选采购失败。
六、否决应答情况
******有限公司未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其他体现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应答文件格式及应答文件完整性、资格评审代理商/制造商评审要求,故否决其应答。
******有限公司未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其他体现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应答文件格式及应答文件完整性、资格评审代理商/制造商评审要求,故否决其应答。。
七、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28日,共4天。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张璐 (采购代理) 联系电话: ******
魏士翔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 024-******7
接收邮箱:******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1座18楼
异议联系人:张璐
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联系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13、采购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