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1100-00359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大街西华府小区办公二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1,311,340(元)
评审总得分:89.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C******测绘科学技术研究服务)
服务范围:盘锦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投标人资格 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有一方具备即可】。 ★二、项目概况 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实施区域单元总面积1242.86km2,生态保护修复面积3.85km2,实施区域包含兴隆台区、大洼区、双台子区、盘山县,涉及辽河口湿地生态恢复单元和辽河口水环境生态修复单元两个生态保护修复单元,实施辽河口湿地北部区域生态恢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螃蟹沟干支流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辽河干流两岸生态修复项目、辽河口湿地上游绕阳河综合整治项目和生态保护修复物联网与“天地空”一体化监测项目等4个子项目和1个监测项目,共计5个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23050万元。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相关资料收集整理 2.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包括生态问题识别与诊断、生态修复的必要性、重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提出项目目标、修复模式和措施优选、按照行政区划分工程子项目布局、编制工程概算、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项目效益分析。 ★四、档案管理要求:按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对收集、整理资料的保存及使用,特别是对涉密资料的管理制度。 ★五、质量要求:测绘精度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方案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74号)要求。 ★六、售后服务要求:配合完成国家及省、市级评审验收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 ★七、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因本项目受省、部级督导时间要求,方案编制工作应做好进度控制,确保按期交付。 ★八、人员要求:应配备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环境保护等专业。 ★付款方式及条件: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的标的款。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测绘精度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方案符合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自然资发【2021】74号)要求。 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夺、王潇女、赵新红、方美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3年度辽河流域(浑太水系)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下游盘锦段)<中央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方案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9号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鹤腾
电 话:******